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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时间: 2018-10-11


建设单位: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第二部分:《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第三部分:《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元通(验)字[2018]第C0311号



建设单位: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




建设单位: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曹荣涛


编制单位: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月元

技术负责人:张如峰

质量负责人:宁波

项目负责人:左振超

报告编写:

报告审核人:

授权签字人:








   


注  意  事  项


1. 本报告无     章、骑缝章或批准人签字无效。

2. 对测试结果若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提出。

3. 不可重复性试验不进行复检。

4. 本结果仅对来样负责。

5. 未经检验单位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印本报告。

6. 查询报告真伪请致电0539-5638098 或 扫描公司网站二维码“      ”,在网站首页输入“报告查询编号”查询报告真伪。

7.本报告查询编号为:C03112804。




目   录

前  言 3

1  验收项目概况 4

2验收依据 6

3工程建设情况 8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8

3.2建设内容 12

3.3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15

3.4项目变更情况 17

4环境保护设施 18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8

4.2其他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与环保设施 20

5 环评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 22

5.1 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22

5.2 环评批复要求 27

5.3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28

6验收执行标准 30

6.1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0

6.2噪声排放标准 30

6.3废水排放标准 30

6.4固(液)体废物排放标准 30

7 验收监测内容 32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34

8.1监测分析方法 34

8.2监测仪器 34

8.3人员资质 34

8.4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35

8.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35

9验收监测结果 37

9.1生产工况 37

9.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37

10结论与建议 43

10.1工程基本情况 43

10.2环保执行情况 43

10.3验收监测结论 43

10.4建议 44

10.5结论 44

1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45



附件

附件一: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与建议

附件二:关于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沂水县环境保护局,沂环表审[2013]032号

附件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四: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纳单据


前  言

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位于沂水县龙家圈镇西城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2座,购置车床、磨床、铣床、钻床、锯床、交流电焊机等设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600m2。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员工20人,全年生产时间300天,每班8小时,一班制,年工作2400小时。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2013年2月,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2月1日,沂水县环境保护局以沂环表审[2013]032号《关于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2017年12月28日沂水县环境保护局以“年产2万台液压油缸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沂水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沂环罚字【2018】第70号),2018年4月16日,该公司缴纳罚款(NO.A101062402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项目组并于2018年2月2日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对工程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工程环保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转情况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并于2018年2月9日~10日对大气污染物、噪声、废水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  验收项目概况

本次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项目为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具体验收情况见表1-1。

表1-1验收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建设单位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沂水县龙家圈镇西城项目区联系人曹荣涛电话13455955299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þ           技改¨            迁建¨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占地面积3600m2绿化面积50开工日期2013年7月竣工日期2013年12月投入调试时间2013年12月申请排污许可证时间---环评报告书审批部门沂水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间2013年2月1日环评报告表审批文号沂环表审[2013]032号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环评报告表完成时间2012年11月实际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验收工作由来项目竣工及调试成功申请验收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时间2018年2月验收范围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其他环保设施等



表1-1验收项目概况(续)验收内容检查项目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对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中所提出的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

核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实际生产能力、产品内容及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

核查项目工程各类污染物实际产生情况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各项污染物控制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核查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

核查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核查环保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人员和监测设备的配备情况。

核查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核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是否有新建环境敏感建筑。是否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是方案编制时间2018年2月现场验收监测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月10日运行时间年运行时间300天,每天8小时(2400小时)。









2验收依据2.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修订施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发布施行);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8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函〔2012〕509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2015年12月30日);2.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第9号告)(2018年5月15日);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12年11月)

《关于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沂水县环境保护局,沂环表审[2013]032号。2.5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文件本项目废水通过城镇下水道污水收集管网进入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COD、氨氮入河量分别 为:0.008t/a、0.001t/a。根据目前总量分配原则,总量只分配给污水处理厂, 因此,不需申请废水排放总量。



3工程建设情况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3.1.1地理位置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沂水县龙家圈镇西城项目区。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1。3.1.2厂区平面布置项目总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项目购买山东沂蒙集团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机械类标准化厂房,占地为工业用地。厂址东邻项目区中心路,南为田丰机械有限公司,西是空地,北靠恒祥农机配件厂。本项目环评及批复设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最近的村庄向沂村距本项目33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平面布置见图3-2。3.1.3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环评及批复设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最近的村庄向沂村距本项目33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见图3-3。

表3-1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序号名称相对厂址方位相对距离(m)人口数量(人)1向沂村NNE33011002东大埠岭村W38012003后马荒村E62011004西大埠岭村W5807005前马荒村SE87023006小匡庄村WSW9601000




图3-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园区其他项目厂房

















园区其他项目厂房

图3-2   厂区平面布置图



图3-3   厂区周边环境目标分布图




3.2建设内容3.2.1项目组成3.2.1.1项目组成

(1)项目名称: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

(2) 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沂水县龙家圈镇西城项目区。

(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2座,购置车床、磨床、铣床、钻床、锯床、交流电焊机等设备。

(5)占地面积:3600m2。

(6)项目定员:20人。

(7) 年工作天数:300天(一班制,8h/班,即2400h/a)

(8) 建设投资: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5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43%。

项目环评设计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情况汇总见表3-2。



表3-2 项目组成及变更情况汇总表序号名称建筑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标准化厂房2508平方米,2座2508平方米,2座与环评一致,无变更公用工程给水该项目使用自来水,生活用水量约210m3/a。该项目使用自来水,生活用水量约210m3/a。排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 入沂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沂河。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 入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沂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沂河。供电沂水县供电公司提供,用电量2万Kwh/a。沂水县供电公司提供,用电量2万Kwh/a。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加强车间通风措施。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焊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车间外部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增设布袋除尘器,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沂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沂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沂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沂河。固废处置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 运至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 运至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绿化项目厂区种植乔木、灌木、草坪等适宜品种,绿化率约 5.56%,绿化面积200m2。本项目厂区种植乔木、灌木、草坪等适宜品种,绿化率约 5.56%,绿化面积50m2。其他减振降噪措施减振降噪措施



3.2.1.2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3-4。

表3-4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单位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1液压油缸台3万3万3.2.1.4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5。

表3-5 生产设备环评与实际建设对比情况一览表序号设备

名称环评设计数量实际建设数量备注规格单位数量1车床C26140B*1000台1212普通车床8台、数控车床4台2磨床6132台226132*1500一台、6132*2000一台.3铣床0A520台22——4钻床CD5140台33——5锯床——台11——6交流电焊机——台22——3.2.1.5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3-6。

表3-6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序号名称规格年用量单位145#圆钢045*4230t220#钢管089*6. 580t345#钢管0114*7120t4油封——3万套5底盖——3万个6导向套——3万个7耳环——6万个8焊条——5t9机油——0.1t10防锈剂——0.02t11切削液——0.34t 3.2.2公用工程3.2.2.1给排水

给水:本项目使用自来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用水量约210m3/a。

排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沂河。

3.2.2.2供电

本项目厂区用电由沂水县供电公司提供,用电量2万Kwh/a。3.3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该项目为液压油缸制造,主要原料为圆钢、钢管及液压油缸配件。先将圆钢和钢管按照要求,加工成客户需要的液压油缸零件,然后再与购买的液压油缸配件组装成液压油缸。其生产工艺流程为先将购买的圆钢、钢管下料经下料、外协热处理、车加工、焊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防锈、装配后,试压检验包装入库。主要生产设备为锯床、磨床、车床、 铣床、钻床等,生产过程主要使用电能。


图3-6 项目轴类件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图3-7  项目二缸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图3-8  项目大缸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图3-9  项目产品装配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机加工                                                  组装区

主要污染物工序:

(1)废气:本项目为液压油缸制造,热处理外协(部分轴类件),生产废气主要为焊接烟 。

(2)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

(3)噪声:锯床、磨床、车床、铣床、钻床等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车间外噪声主要是钢材搬运碰撞产生的突发性噪声以及汽车运输在行驶中产生的瞬间噪声。

(4)固废: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5)危废:本项目防锈处理工序年用防锈液(防锈剂+水)约lt,该防锈液自然损耗蒸发,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以及车床、磨床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污泥。

3.4项目变更情况工程组成名称环评设计工程内容实际建设情况备注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加强车间通风措施。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焊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车间外部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增设布袋除尘器,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该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情景。

因此,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环境保护设施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4.1.1废气本项目为液压油缸制造,热处理外协(部分轴类件),生产废气主要为焊接烟气。

项目焊接成型工序采用普通焊接,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电焊烟气和电弧光。本项目在焊点上方设置集气罩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车间外侧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另外车间车床进行机加工作业时产生热量,通过切削液稀释液进行降温,会有少量热蒸汽产生,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设置排气筒,加强车间通风,改善车间环境。


车床集气罩                                             焊接烟尘布袋除尘器4.1.2废水项目防锈剂稀释用水量约1m3/a,在晾干过程中蒸发,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

项目职工2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5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沂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4.1.3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 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约3.5t/a,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约12t/a,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约0.1 t/a,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约0.2t/a,全部收集外卖废品收购站;项目职工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 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防锈处理工序年用防锈液(防锈剂+水)约1 t,该防锈液自然损耗蒸发,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以及车床、磨床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污泥。废机油(HW08 900-294-08)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0.05t/a,废油桶(HW49 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0.01t/a;废切削液(HW09 900-006-09)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0.1t/a,含切削液污泥(HW49 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0.3t/a;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后均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一般固废暂存处                                                             危险废物暂存库4.1.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锯床、磨床、车床、铣床、钻床等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车间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并采取减震、消声和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无组织废气监测                                                       噪声监测4.2其他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与环保设施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1)厂区防渗情况

本项目对化粪池、污水管网、危险废物库等进行了防渗处理。

(2)应急设施及物资

公司储备了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等应急处置物资。4.2.2在线监测设备环保部门暂时未对项目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要求。4.2.3其他设施公司设有环保设施管理、检查及维护人员,定期对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现场核查在用的各类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4.2.4建设及调试期间环境事故及投诉调查项目在建设及试生产阶段未发生环境事故投诉案件。4.2.5环境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根据《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环发[2013]156号)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制作环境信息公开栏,放于厂区门口,及时发布企业各类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4.2.6企业自行检测本项目定期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4.2.7 环保管理制度检查公司制定了《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环保管理制度。4.2.8环保设施投资该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50万元,概算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43%,实际总投资350万元,实际环保投25万元,占总投资的7.1%。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情况见表4-1。

表4-1  实际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污染类别产污环节采取措施投资额(万元)废气污染焊接烟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22废水污染生活污水污水导排系统1噪声机加工隔声、减震、降噪1固废机加工等一般固废固废暂存区1机加工等环节危废危废暂存区合计25

5 环评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5.1 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一、结论:

1、项目概况:

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属新建项目,拟于2012年12月 建成投产,厂址位于沂水县龙家圈镇西城项目区内(A-10、A-12)、西一环路西侧、北一环路以南。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3600m2,建筑面积2508m2。项目总投资35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30万元,其他投资120万元,正常运营后具有年产农用车用液压油缸3万台的生产能力,年产值可达360万元,利税50万元,投资回收期约5年。 项目职工2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2400小时。

2、项目建设产业政策符合情况:

本项目为液压油缸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没有对本项目生产工艺、规模及设备选型作出鼓励、淘汰和限制类的规定,属于允许类项目。且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以认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厂址位于沂水县龙家圈镇西城项目区内(A-10、A-12)、西一环路西侧、北一 环路以南。项目购买山东沂蒙集团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机械类标准化厂房,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厂址附近没有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厂址东邻项目区中心路,南为田丰机械有限公司,西是空地,北靠恒祥农机配件厂。项目须设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最近的村庄向沂村距本项目33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从占地性质、工业布局、环境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目标、周围敏感目标距离等方面进行分析,本项目选址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 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4、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购买山东沂蒙集团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机械类标准化厂房两座,车间的布局按照生产工艺的流程布置,工程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通畅,布置紧凑,管线短捷,保证了产品生产和货料运输畅通。据此,评价认为本工程厂区平面布置是合理的。

5、建设期环境影响情况:

本项目购买山东沂蒙集团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机械类标准化厂房,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在此不作分析。

6、运营期环境影响情况: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为液压油缸制造,热处理外协(部分轴类件),生产废 气主要为焊接烟气。

项目焊接成型工序采用普通焊接,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电焊烟气和电弧光。焊接烟气产生量较小,为无组织排放,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厂界外焊接烟尘排放浓度 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及《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1996-2011)表3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中规定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防锈剂稀释用水量约1m3/a,在晾干过程中蒸发,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通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沂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一级A标准(CODcr≦50mg/L、SS≦20mg/L、NH3-N≦5mg/L,CODcr:0.008t/a,SS:0.003t/a,NH3N:0.001t/a)后排 入沂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但应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并保持地下水的水量和涵养量。化粪池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漏措施,并按照水压计算、设计足够厚度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对池体内壁作防渗及防腐处理。如采用土工布膜衬垫、塑料树脂夹层等。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池体竣工后,作好试水试验,确保废水无渗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轻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的不良影响。评价认为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锯床、磨床、车床、铣床、钻床等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车间外噪声主要是钢材搬运碰撞产生的突发性噪声以及汽车运输在行驶中产生的瞬间噪声。

车间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以及根据噪声的特点和位置分别采取减震、消声和隔声等措施。车间外噪声主要是钢材搬运碰撞产生的突发性噪声,汽车运输在行驶中会产生瞬间较高噪声值,通过严格操作规范,加强对偶发高强度瞬间撞击噪声的管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加之该项目在西城项目区内,厂界距离周围村庄较远,随距离增加,噪声会逐渐衰减,故该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

项目按照《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要求, 项目需设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距周围最近村庄向沂村约330m,符合100m噪声 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固废主要为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全部收集外卖废品收购站;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危险废物环境影响:本项目防锈处理工序年用防锈液(防锈剂+水)约lt,该防锈液自然损耗蒸发,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 和废油桶。

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属于危险废物HW08(非特定行业900-249-08),本项目车床、钻床设备维护、检修每年一次,产生的废机油返回生产厂家统一处理。

废油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产生的废油桶返回生产厂家统一处理。

★环境影响风险分析:

由于本项目为液压油缸制造,无重大风险源,生产过程主要使用电能。管理一旦出现松懈,就为风险事故发生“创造”了条件。通过科学的设计、施工、操作和管理,可预防、避免事故的发生,将环境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通过城镇下水道污水收集管网进入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沂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COD、氨氮入河量分别为:0.008t/a、0.00lt/a。根据目前总量分配原则,总量只分配给污水处理厂,因此,不需申请废水排 放总量。

7、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沂水县环境监测站2011年度监测结果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为:

(1)环境空气:SO2、NO2、PM10。年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项目所在区域沂河斜午闸监测断面以及沭河沭水桥监测断面CODcr、氨氮 年均值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III类标准。

(3)地下水: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 III类标准。

(4)声环境:评价区区域噪声等效声级为47.9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2 类标准。

(5)生态环境:评价区域动植物资源较为丰富,绿化率较高,生态环境良好。

8、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采取的“三废”治理方案 有效、合理,技术经济上可行,正常运行状况下,各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水平。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二、措施和建议

(一)措施:本项目环保措施、设施一览表见表5-1。

表5-1本项目环保措施、设施一览表序号污染源名称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环保设施一、大气污染治理1焊接成型工序焊接烟气加强车间通风措施二、水污染治理1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沂水县第 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沂河三、固体废物控制1下料工序下脚料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2车加工、磨加工 统加工、钻孔工序铁花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3焊接成型工序废焊条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4检验工序废品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5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作卫生填埋处理四、危险废物1废机油、废油桶返回生产厂家处理五、噪声污染治理1设备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布设和隔声、 消声、减震等措施,并加强绿化工作五、生态保护1绿化美化在道路两侧、厂界附近空地和厂区内的空地等处种植各类乔、 灌、草植物等,形成立体结构,并配以花草、草坪地、景观等(二)建议:

(1)项目营运期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生产过程中加强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环境监测,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搞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职工的环保教育,增强环保意识。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将环保管理纳入生产管理中。

(5)厂界周围100m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住、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备注:因本报告所需资料均为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在取走本报告15日内无其他不同 意见,视为无异议,15日后我所不再接受变动要求。

5.2 环评批复要求

你公司提报的《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沂水县龙家圈镇西城项目区内(A-10、A-12)、西一环路西侧、北一环路以南,系购买山东沂蒙集团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机械类标准化厂房,总投资叁佰伍拾万元整(350万元),占地面积3600m2,建筑面积2508m2,系使用已有厂房进行液压油缸生产,年产农用车用液压油缸3 万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能够满足环境保护和选址要求,同意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营运期间,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的要求:

1、该项目热处理外协(部分轴类件)。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及《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1996-2011)表3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中规定的要求,严防大气污染。

2、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后,排入沂水县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外排。同时,化粪池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漏措施,保证施工质量,池体竣工后,必须做好试水试验,确保废水无渗漏,严防地下水污染。

3、合理布置车间及产生噪声的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和隔声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4、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碎铁花、废焊条及废品必须全部综合利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必须全部按协议委托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严禁外排。

5、该项目必须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三、加强职工环境宣传教育,制定落实严格的环保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要求落实环保投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生态绿化措施。同时,沂水县环境监察大队将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该项目无酸洗、钝化和电镀工艺。项目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经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进行后评价,釆取改进措施并 报我局备案。

五、项目建成后,经我局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否则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并处 5万元以下罚款。

六、该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必须报我局重新审核。5.3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5-1  环评批复及实际建设情况对照表环评批复情况实际落实情况说明该项目热处理外协(部分轴类件)。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及《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1996-2011)表3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中规定的要求,严防大气污染。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机烟尘,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焊接废气排气筒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6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已落实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后,排入沂水县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外排。同时,化粪池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漏措施,保证施工质量,池体竣工后,必须做好试水试验,确保废水无渗漏,严防地下水污染。项目职工2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5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沂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沂河。本项目化粪池采用水泥硬化等防渗措施,确保不渗漏。由于废水量太少,不形成径流,未进行采样监测。已落实合理布置车间及产生噪声的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和隔声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锯床、磨床、车床、铣床、钻床等机械设 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车间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并采取减震、消声和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昼、夜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已落实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碎铁花、废焊条及废品必须全部综合利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必须全部按协议委托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严禁外排。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 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全部收集外卖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处理。

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废切削液和含切削液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厂区设置一座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库,采取了防渗等措施,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牌,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已落实

6验收执行标准6.1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定源废气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具体限值见表6-1;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表2中标准要求,具体限值见表6-2。

表6-1 固定源废气排放执行标准监控点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车间废气排气筒颗粒物203.5(H=15)表6-2  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标准限值污染物监控点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6.2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6-3。

表6-3  噪声评价标准限值项 目标准限值 dB(A)昼间夜间厂界噪声60506.3废水排放标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 级标准要求。由于本项目废水量较小,未形成径流,不具备监测采样条件,本次验收未进行采样监测。

6.4固(液)体废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7 验收监测内容7.1废气固定源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见表7-1。

表7-1  固定源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设置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固定源废气焊接烟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前、处理后排气筒颗粒物3次/天,监测2天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见表7-2,图7-1。

表7-2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设置编号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项目监测频次1#厂界上风向(参照点)颗粒物排放浓度及

气象参数3次/天,

监测2天2#厂界下风向(监控点)3#厂界下风向(监控点)4#厂界下风向(监控点)7.2厂界噪声监测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见表7-3。

表7-3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编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备注1#东厂界外1m处等效连续噪声级(Leq)昼、夜间各监测1次,

连续2天监测期间同时记录气象条件2#东厂界外1m处3#西厂界外1m处4#西厂界外1m处








7.3废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150m3/a,0.5m3/d,水量小,未形成径流,不具备采样条件,本次验收仅对排放去向进行调查,对污染物排放浓度不进行评价。7.4固(液)体废物核查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 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 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全部收集外卖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处理。

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废切削液和含切削液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8.1监测分析方法8.1.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项目检测方法方法依据检出限固定源颗粒物重量法DB 37/2537-20141 mg/m3GB 16157-1996——无组织颗粒物重量法GB/T15432-19950.001mg/m38.1.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2。

表8-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项目名称标准代号标准方法厂界噪声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8.2监测仪器8.2.1废气监测仪器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分析设备见表8-3。

表8-3  废气采样设备及实验室检测仪器序号项目仪器名称仪器型号1固定源颗粒物自动烟尘(气)测试仪崂应3012H型电子天平MS105DU2无组织颗粒物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崂应2050型电子天平MS105DU8.2.2噪声监测仪器噪声监测仪器见表8-4。

表8-4噪声监测仪器一览表监测项目仪器名称仪器型号厂界噪声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型8.3人员资质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8.4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规定,验收监测时运行负荷保证不得低于75%,验收监测时及时了解和控制工况,保证验收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2)参加验收监测人员均经过考核并取得相应监测项目的上岗资格证书。

(3)所有监测仪器均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并在检定周期内,按照国家相关分析方法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监测位置进行监测。

(4)监测项目均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和《监测质量保证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5)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6)尽量避免被测定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30%-70%);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8.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的要求进行。

(1)优先采用了国标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国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2)测量时传声器加设了防风罩。

(3)测量时无雨雪、无雷电,测量时风速小于5m/s,天气条件满足监测要求。

(4)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5)采样、测试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声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满足要求。监测期间噪声监测仪校准情况见表8-5。


表8-5监测期间噪声监测仪校准情况时间测量前dB(A)测量后dB(A)测量前与测量后校正值差值是否合格校正值与校准值差值校正值与校准值差值2018.02.09昼间94.0093.9-0.10.1是夜间93.9-0.194.10.1-0.2是2018.02.10昼间94.0093.90.10.1是夜间93.9-0.193.8-0.20.1是

9验收监测结果9.1生产工况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正常生产,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转,年生产时间300天,采用产品产量核算法,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在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表9-1 验收监测期间产能表时间产品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负荷2018.02.09液压油缸3万台/a

(100台/d)95台/d95%2018.02.1098台/d98%9.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9.2.1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9.2.1.1废气固定源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3。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9-4。




表9-2   固定源监测数据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值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123均值123均值焊接烟尘处理前颗粒物2018.02.0935.223.157.838.79.45×10-25.97×10-21.59×10-11.04×10-1——2018.02.1040.533.744.639.61.10×10-18.92×10-21.22×10-11.07×10-1标干流量(m3/h)2018.02.092686258427482673——————2018.02.102714264727402700————焊接烟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2018.02.09<1<1<10.51.35×10-31.39×10-31.42×10-31.39×10-3203.52018.02.10<1<1<10.51.44×10-31.37×10-31.43×10-31.42×10-3标干流量(m3/h)2018.02.092695278428432774——————2018.02.102887274928682835————备注:1、焊接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处理设备为布袋除尘器。

3、排气筒高度H=15m,废气处理前采样位置截面内径Ф=0.25m,废气处理后采样位置截面内径Ф=0.25m。



表9-3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设施监测项目监测日期监测结果厂界最大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量纲)1#上风向2#下风向3#下风向4#下风向厂界无组织颗粒物

(mg/m3)2018.02.0909:000.3110.4210.5290.3440.5291.013:000.2030.3520.4170.39916:000.2780.4480.3310.2862018.02.1009:000.3150.3790.5420.4140.54213:000.3440.3500.3970.45816:000.2600.3070.4720.331备注: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同时参照执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1996-2011)表3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中规定的要求。



表9-4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表 气温(℃)气压(kpa)风速(m/s)风向总云量低云量2018.02.0909:00-1.4102.81.2NE6413:007.3102.42.4NE5316:004.5102.42.1NE532018.02.1009:00-5.6102.91.5NE5413:005.5102.22.4NE4316:002.3102.32.9NE42从表9-2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未检出(小于1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从表9-3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4个监测点位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54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9.2.1.2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9-4。

表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监测日期监测点位监测结果Leq[dB(A)]昼间Ld夜间Ln2018.02.091# 东厂界55.942.12# 南厂界56.144.03# 西厂界59.046.24# 北厂界58.244.82018.02.101# 东厂界57.244.42# 南厂界55.541.93# 西厂界58.445.34# 北厂界58.6

43.5由上表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5.5-59.0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1.9-46.2dB(A)之间,昼、夜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9.2.1.3固(液)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 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全部收集外卖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处理。

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废切削液和含切削液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9.2.2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9.2.2.1废水治理设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

项目职工2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5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沂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沂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由于废水量太少,不形成径流,未进行采样监测。9.2.2.2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机烟尘,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焊接烟尘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经核算:本项目颗粒物处理效率分别为98.7%、98.7%。9.2.2.3噪声治理设施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9.2.2.4固(液)体废物处理措施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 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 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全部收集外卖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处理。

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废切削液和含切削液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10结论与建议10.1工程基本情况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位于沂水县龙家圈镇西城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2座,购置车床、磨床、铣床、钻床、锯床、交流电焊机等设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600m2。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员工20人,全年生产时间300天,每班8小时,一班制,年工作2400小时。本项目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10.2环保执行情况2013年2月,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2月1日,沂水县环境保护局以沂环表审[2013]032号《关于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10.3验收监测结论10.3.1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在75%以上,满足竣工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10.3.2验收监测结论

10.3.2.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

项目职工2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5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沂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沂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由于废水量太少,不形成径流,未进行采样监测。

10.3.2.2废气

本项目为液压油缸制造,热处理外协(部分轴类件),生产废气主要为焊接烟气。

项目焊接成型工序采用普通焊接,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电焊烟气和电弧光。本项目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焊接烟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未检出(<1 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4个监测点位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54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10.3.2.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锯床、磨床、车床、铣床、钻床等机械设 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车间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并采取减震、消声和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5.5-59.0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1.9-46.2dB(A)之间,昼、夜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10.3.2.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 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约3.5t/a,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约12t/a,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约0.1 t/a,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约0.2t/a,全部收集外卖废品收购站;项目职工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 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防锈处理工序年用防锈液(防锈剂+水)约1 t,该防锈液自然损耗蒸发,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以及车床、磨床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污泥。废机油(HW08 900-294-08)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0.05t/a,废油桶(HW49 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0.01t/a;废切削液(HW09 900-006-09)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0.1t/a,含切削液污泥(HW49 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0.3t/a;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后均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10.3.4环境风险落实情况

公司基本上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置,可有效降低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经现场核查,最近的村庄向沂村距本项目33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10.4建议1、加强环境管理力度,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污染物监测制度,并将监测结果定期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一旦发现监测数据异常,做好相应处置工作。10.5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要求。工程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成熟、可靠,经现场监测和实地调查,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满足验收的条件。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沂水县龙家圈镇西城项目区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设计生产能力3万台液压油缸实际生产能力3万台液压油缸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沂环表审[2013]032号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开工日期2013.07竣工日期2013.12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验收单位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95%~98%投资总概算(万元)35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5所占比例(%)1.43%实际总投资(万元)35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25所占比例(%)7.1%废水治理(万元)1废气治理(万元)22噪声治理(万元)1固体废物治理(万元)1绿化0其他(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间2400h/a运营单位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验收时间2018.02.09~2018.02.10(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

(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水---0.01500.015--0.015--0.015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废气0--673.04 673.04--673.04--+ 673.04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0<1.0200.2540.2510.00337--0.00337--+0.00337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0--0.0016260.0016260--0--+0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附件一:环评结论及建议






附件二:环评批复




 

附件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四: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纳单据






第二部分:自主验收意见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8月31日,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其中建设单位、检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检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位于沂水县龙家圈镇西城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2座,购置车床、磨床、铣床、钻床、锯床、交流电焊机等设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600m2。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员工20人,全年生产时间300天,每班8小时,一班制,年工作240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2013年2月,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2月1日,沂水县环境保护局以沂环表审[2013]032号《关于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2013年2月,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2月1日,沂水县环境保护局以沂环表审[2013]032号《关于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配套建设的生产车间等其他附属设施等主辅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项目变动情况

企业建设情况与环评、环评批复不一致情况如下。工程组成名称环评设计工程内容实际建设情况备注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加强车间通风措施。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焊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车间外部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增设布袋除尘器,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变动结论: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该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情景,不需要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为液压油缸制造,热处理外协(部分轴类件),生产废气主要为焊接烟气。

项目焊接成型工序采用普通焊接,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电焊烟气和电弧光。本项目在焊点上方设置集气罩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车间外侧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另外车间车床进行机加工作业时产生热量,通过切削液稀释液进行降温,会有少量热蒸汽产生,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设置排气筒,加强车间通风,改善车间环境。

(二)废水

项目防锈剂稀释用水量约1m3/a,在晾干过程中蒸发,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

项目职工2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5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沂河。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锯床、磨床、车床、铣床、钻床等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车间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并采取减震、消声和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 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约3.5t/a,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约12t/a,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约0.1 t/a,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约0.2t/a,全部收集外卖废品收购站;项目职工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 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防锈处理工序年用防锈液(防锈剂+水)约1 t,该防锈液自然损耗蒸发,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以及车床、磨床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污泥。废机油(HW08 900-294-08)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0.05t/a,废油桶(HW49 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0.01t/a;废切削液(HW09 900-006-09)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0.1t/a,含切削液污泥(HW49 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0.3t/a;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后均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四)。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检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验收检测期间,正常生产,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转,年生产时间300天,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95%~98%%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未检出(小于1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4个监测点位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54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三)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沂河,验收监测期间,由于废水量太少,不形成径流,未进行采样监测。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5.5-59.0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1.9-46.2dB(A)之间,昼、夜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车加工、钻孔、铣加工、磨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碎 铁花,焊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焊条,检验工序产生的废品,全部收集外卖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处理。

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废切削液和含切削液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六)环保设施处理效率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机烟尘,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处理效率分别为98.7%、98.7%。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外排废气、废水、噪声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根据现场检查与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主要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基本同意通过验收。

七、整改要求和建议

1、加强环境管理力度,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污染物监测制度,并将监测结果定期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一旦发现监测数据异常,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3、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暂存、转移、处置,并做好管理台账。



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



第三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设计简况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位于沂水县龙家圈镇西城项目区,购置车床、磨床、铣床、钻床、锯床、交流电焊机等设备,形成3万台液压油缸的生产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600m2。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2、施工简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2座及配套公辅设施。

3、验收过程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2013年2月,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2月1日,沂水县环境保护局以沂环表审[2013]032号《关于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2017年12月28日沂水县环境保护局以“年产2万台液压油缸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沂水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沂环罚字【2018】第70号),2018年4月16日,该公司缴纳罚款(NO.A101062402121),并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经生产运行调试后,主体工程生产装置生产正常,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达到环保验收相关要求。2018年2月份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2018年2月2日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核查了项目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检查了相应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2018年2月9日-10日,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并编制完成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液压油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18年8月31日,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会成立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介绍、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等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根据现场检查与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主要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基本同意通过验收。

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由总经理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将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企业已制定较切合实际的环境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操作规程,员工责任分工明确,确保安全生产。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各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危废暂存库实际配置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环境监测计划

鉴于企业自身无监测能力,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对外排污染源(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定期监测。

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

项目废气排放口、一般固废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处等设置了相应的警告标志或提示标识,焊接烟气排气筒按照规范要求已设置了永久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

三、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验收工作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及建议,沂水众鑫机械有限公司已落实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污泥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整改情况: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将其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对产生的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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